
2020年3月3日,住建部50號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的決定”一夜間在工程咨詢行業引發了激烈的討論。
鼎正工程咨詢股份有限公司的高層和分公司負責人一起在線發起了關于住建部50號令的探討會議,主要觀點如下:
一、取消“雙60%”限制
取消關于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師人數占比和出資額占比不低于60%的規定。
主要觀點:
■ 取消個人股東的限制,開放市場,機構股東有機會進入這個行業,打破了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的政策限制,讓更多有實力的企業或者資本進入,行業內兼并、合并、重組等動作將撬動行業的快速發展,企業的綜合實力對資本有很大的吸引力,對企業來說是重大利好;
■ 打破產業邊界,有利于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評估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和工程咨詢企業融合,促進行業的綜合性發展;
■ 有實力的地產公司和國有投資公司會考慮組建自己的造價咨詢公司,利于自有業務開展,但此類咨詢公司缺乏作為中介機構的公正性,發展會受到一定限制。
二、造價咨詢資質要求整體降低
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要求大幅度降低,其中專業人員中一級造價工程師人數甲級由10人降為6人,乙級由6人降為3人,并取消了對辦公場所和營業收入的要求,同時將乙級資質企業可承接的工程造價上限由5000萬元大幅度提升為2億元。
主要觀點:
■ 降低資質門檻,打通了業務邊界,意味著唯資質論企業實力的時代已過去,咨詢需具備扎實的綜合能力。在招投標過程中,資質作為評分條件的約束力將降低,但招標人會對人員及業績設置更高的門檻;
■ 對具備乙級資質企業可開展的造價業務規模上限從5000萬元調整到2億元,這一改變對甲級資質企業的市場會帶來一定程度的沖擊,但在短期內乙級資質企業還未能積累有競爭力的業績,無法滿足大多數委托方對業績的要求,對甲級資質企業開展重點項目的影響力有限;
■ 資質門檻的降低對小微型企業的發展有極大的促進作用,但也會導致短期內出現大量小型造價公司,乙級資質企業想長遠發展需要具備更強的競爭力;
■ 全過程工程咨詢為國家推廣的方向,業務量會增多,乙級資質企業可通過與其他單位組成聯合體承接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從而獲得市場份額,避免和更具優勢的甲級資質企業直面競爭;
■ 對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要求的降低,使其相對不再是“緊缺資源”,掛證問題得到緩解甚至控制,行業主管部門也加大對人證合一、項目業績真實性的核查力度;
■ 取消對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辦公場所、管理制度方面的要求,是放開國企進入造價咨詢市場的信號,也意味著基于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的線上協同辦公有望在工程咨詢行業廣泛應用。
三、造價工程師劃分級別
將工程造價執業人員劃分為一級造價工程師、二級造價工程師,明確執業范圍與具體工作內容。要求注冊造價工程師應當根據執業范圍,在本人形成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上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主要觀點:
■ 業績與人員掛鉤。與工程咨詢、工程監理板塊類似,對造價從業人員與業績進行線上系統管理將成為趨勢,對業績的規范性提出更高要求;對于企業來說,人員專業與業績相匹配,是需要高度注意的問題;
■ 本次修訂規定了造價工程師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強調了人、證、項目合一的重要性,弱化了企業責任,強化了個人責任。對造價從業人員持證情況要求更嚴格,實現責、權、利的高度統一;執業過程中產生的經濟責任原則上由單位承擔,法律責任原則上由個人承擔,并借鑒國外的執業保險制度,轉移執業風險;
■ 應向復合型人才發展。注冊造價工程師專業分為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兩類,目前后者較為短缺,鼓勵現有土木建筑工程專業的注冊造價師報考安裝工程類專業增項,兩個科目免考,提高考試通過率,一定程度上可加快執業人員多元發展的進程。
四、取消分支機構備案與業務限制
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分支機構的需到注冊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的要求。取消分支機構不得以自己名義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訂立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的限制。
主要觀點:
■ 分支機構屬于總公司的派出機構,分公司負責人不具備法人資格,一切風險均由總公司承擔,因此總公司必須加強對分公司業務實施過程中技術風險的預判與監管;
■ 分公司為實現高質量發展的目標,要舍得投入,集中精力內部培養人才、外部引薦人才,在做好筑底業務基礎上,擴展高端業務;
■ 對傳統咨詢類筑底業務,可考慮建立人才或技術共享平臺,實現標準化的、批量的產出,降低成本,實現規模效益。
綜述:
弱化企業資質,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為工程咨詢行業的整體發展趨勢,行業競爭由資質和關系的競爭發展成企業品牌、誠信體系、技術力量、業績等為核心內容的綜合實力競爭,但無論行業如何變化,企業發展的核心競爭力都不會離開我們的“本”——人、績、能,培養高端人才、復合型人才,積累豐富的項目業績,提高企業綜合實力,才能助力企業持續地、高質量地發展。